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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某乃天殺星李鬼是也 - 第12章 殺人滅口字體大小: A+
     

    掌櫃的來到後院,以爲李管家有什麼吩咐,卻見李管家將他拉到一邊,附耳吩咐道:

    “外面這大漢乃是殺了沂水知縣的李鬼,朝廷通緝的要犯,俺在這邊拖住他,你速速前往衙門,通風報信,讓縣太老爺速速派官差來拿人。”

    那掌櫃的大驚,急忙點頭答應,誰料甫一轉身,就見李鬼似笑非笑地站在他們身後。

    兩人頓時一哆嗦,李管家強自擠出笑容,剛要狡辯,卻見李鬼拔刀就斬。

    “賊廝鳥!”

    “看你就不是個好貨,自己找死,卻怨不得某家!”

    在慘叫聲中,兩人當場斃命,倒在血泊當中。

    非是李鬼多疑,而是這李管家態度太過謙恭,實在不像是地方豪強家的管事。

    在來之前,他便從李老七等人口中得知,這些管事對於山上的好漢都不太待見,每次見面,鼻孔都是朝天的,即便是大寨主趙黑頭親至,也從來不曾有半分好臉。

    此人剛開始進門的時候,確實是這般面貌,雖然滿面笑容,但是昂首挺胸,目中不屑之色隱現,其實態度倨傲。

    其前倨後恭之始,便是李老七介紹之時,將李鬼的名字帶了出來。

    與不識文字的李老七等人不同,這個李管家肯定是知道李鬼的身份的。

    李鬼現在的身價足有三千貫,就算通風報信也有一千貫可拿,這可比什麼生意都更好賺!

    便是山寨之中的“弟兄”,李鬼都不敢全然相信,又如何肯信他這陌生人?

    何況,他幾次三番地想要脫身離開,分明便是心存不軌,李鬼就更是要把他給看嚴實了。

    若不是礙於購買兵器鎧甲還用得到他,李鬼早就一刀把這廝給砍死了。

    一路之上,他緊緊盯住李管家,若是有官差前來拿人,李鬼能不能跑掉還不好說,但必定會手起一刀把這廝給砍死。

    現在到了店鋪之中,已經見到貨物,這李管家就沒用了。

    李鬼看似在仔細查驗貨物,但實際更多精力放在李管家身上,他往後院一動,立即就被李鬼發現了。

    他讓李老七等人把要跟隨的小廝給攔住,自己輕手輕腳地進了後院,正好聽到兩人在那裡密謀。

    他自己作死,需怪不得李鬼!

    正好殺人滅口,免得泄露消息,引來朝廷的大軍。

    只可惜這店鋪裡的其他人,平白無故,被李管家一人連累。

    前院的人聽聞聲音,急忙過來查看,被李鬼一刀一個,盡數砍死。

    李老七等人不知端地,正自發愣,就見李鬼大手一揮,吩咐道:“將門堵死,此間之人盡數滅口!”

    剩下的幾個鐵匠、小廝,急忙抄傢伙反抗,但是如何是李鬼的對手,頃刻間便盡數斃命。

    “哥哥,怎地不由分說便提刀殺人?”李老七手軟腳軟,顫抖着聲音問道。

    李鬼當然不會輕易把自己的“豐功偉績”泄露給這些貌合神離的手下,當下破口大罵道:

    “賊廝鳥!”

    “這李管家好不曉事,只拿些破銅爛鐵糊弄與俺!”

    “普通菜刀便只三十文一把,這鋼刀若真是好鋼便也罷了,但這鳥刀,頂多便值三五貫,何敢要某十貫?”

    “若不給他個厲害瞧瞧,他只當某這天殺星的綽號是白叫的!”

    “爾等也休得廢話,在這店內盡數搜刮一番,能夠帶走的,便都打包帶走。”

    衆人只見店鋪之中屍橫當場,

    血流滿地,當下不敢多言,只得小心做事。

    一陣翻箱倒櫃之後,各人身後盡數揹着一個大包裹,除卻金銀細軟之外,尚有鐵槍頭近百枚,破舊紙甲十一副,折鐵刀、鋼刀數十把,炮製好的長槍數十杆。

    “可惜了,下山帶的人手少了些!”

    “這長槍太過醒目,不便攜帶,只能放棄。”

    李鬼嘆息一聲,無奈將折鐵刀和帶杆長槍盡數放棄,只選鋼刀、鐵槍頭,包裹起來給衆人背在身後。

    未免夜長夢多,李鬼帶着衆人立即返程,出門後還細心地將店門關好落鎖,防止他人誤闖。

    李鬼帶着人一路急行,一直到出了城門,才放心下來。

    若不是他先下手爲強,待那李管家報官,只怕衆人都要失陷在這小鎮之中。

    就算李管家當時不通風報信,事後只怕多半也會報官,屆時只怕官府便已知道他身在榆山了,說不定征討的文書當晚就會發向沂州府城。

    就算那羣尸位素餐的貪官再磨嘰,一兩月內,就會見到前來征討的朝廷大軍了。

    至於奢望李管家講江湖義氣,包庇於他,那是傻子行徑。

    這個世上,可不是所有人都是宋公明的!

    咦?

    這麼一想,宋江“及時雨”這個稱號還真不是白叫的, 江湖人物都喜歡這種人吶!

    果然,只有起錯的名字,沒有叫錯的外號。

    坦白的說,宋江沒做梁山老大之前,所作所爲也完全配得上他的外號。

    他能被人納頭便拜,也不是憑白得來的,而是十幾年如一日的賣人情換來的。

    但是做了梁山老大之後……

    只能說,人都是會變的!

    之前做小吏,賣的都是朝廷的人情,不用白不用。

    但是自己做了老大之後,這好處就都是自己的了,可不能隨意給人,必須得賣個好價錢!

    而當今之世,能夠出得起好價錢的,也就只有趙宋官家了。

    可惜,他所處的位置太低,眼皮子太淺,以爲自己爲大宋忠心賣命,就能換個封妻廕子,卻不曉得,他連東華門都不曾去過,怎會被官家青眼?

    在滿朝文武眼中,他和其他賊寇也沒有任何區別,甚至可能比起那些登基稱王的反賊,朝臣們對他會更加不屑一些。

    畢竟,只有他和手下的梁山賊們,被三瓜兩棗的就給招攏了過來。

    偌大個聲勢,最後就只落了個五品的小官,實在是讓人不值。

    反正在李鬼看來,招安這種事情,只有打不贏或者需要休養生息的時候纔會做,能打贏的時候,傻子才投降!

    就算招安了,也絕對要保存實力,斷不可能任由拆分。

    手中有兵有將,纔有談判的本錢,什麼都沒有了,就只能任人宰割。

    一行人緊趕慢趕,終於在天黑之前,回到了榆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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