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坤瞟那人一眼,道:“能啊,但是不點茶水不能上桌,只能找個地兒蹲著。”
村民聽了,有人眼睛亮起,琢磨過段時間有空去城裡見識一下,順便免費去聽聽書。
寧景沒說話,眼眸閃動,心裡有了幾分盤算。
休息過一陣,便又開始乾活,眾人便都散開回了各自田地,抓緊時間把谷子割回
寧景走回自家這塊,剛剛他們聊天都是男人扎一起,女子哥兒都在一旁豎著耳朵聽,那麽多男人他們也不好靠近。
寧何氏挽著袖子,對寧景道:“景兒,你快些回家去吧,外面曬。”
寧景手裡卻摸出一把鐮刀,這是他剛剛和李家借的,他們家就兩把。
見寧景拿出鐮刀,寧何氏和柳靜秋明白了他的意思,前者連忙道:“兒啊,用不著你下地,你身子沒好利索,而且你一個讀書人,手裡就應該拿筆杆子寫字,怎麽能做這些粗活!”
寧景笑了一下,將鐮刀放在一旁,又從袖中拿出兩條撕好的布條,拉過寧何氏的手,後者的手是做慣了農活的,粗糙枯黃,道道溝壑縱橫,寧景一個男子握在手裡都感覺扎手。
在那手背上有幾道被稻谷拉開的口子,寧景用布條包住手心手背,道:“看娘為了這個家忙活,孩兒心疼,孩兒現在長大了,也是這個家的頂梁柱,娘就讓我做點力所能及的事吧,不然我心難安。”
寧何氏看著手上的布條,心裡一陣顫動,良久才用帶了一絲哽咽的聲音道:“好,但你累著了就說,不要逞強。”
“嗯。”
寧景笑著應了一聲,看寧何氏下了田,他一把拉住默默從旁邊走過的柳靜秋,後者看過來,他微微一笑,從袖中又拿出兩條白布。
他拉起柳靜秋的手,那手纖細白嫩,像煮熟的雞蛋清,可是現在這雙手傷痕累累,左手大拇指上包著的布已經被血染出好大一塊。
寧景沒有說話,他用布仔細把那雙手包好,然後放下,自己又拿了兩條布,給自己包起來。
柳靜秋目光複雜的看著他,過了一會,就轉身下田。
真是麻煩,也不知道這個朝代有沒有手套賣?也許,這也是一個商機?
寧景想著,打算過兩天就去城裡逛一逛,看看這裡的商品,如果有手套就買兩副,沒有的話看看能不能做兩個。
他包好手,拿起鐮刀也下了地。
下午日頭更是難熬,隻幹了一會,汗水就順著額不斷滴落,還有些滑進眼中,頓時眼睛感覺酸澀。
寧景沒有乾過農活,不論今世還是前生,他以前就是個出身富貴的公子哥,從出生就有一輩子花不完的錢,和泥土地唯一的交流就是閑時養養花,就連拿鐮刀都是第一次。
雖然他速度比柳靜秋還慢,但好歹是三個人乾活,終於趕在日頭落下,他們家三畝地全部割完,稻子先放在地裡曬兩天,到時候再來運回
回到家時,三個人都像是水裡撈出來的,匆匆忙忙把飯燒上,就一個個排隊用曬好的水洗漱。
本來是想讓寧景先洗,寧景不肯,直接將寧何氏先推進去,隨後是柳靜秋,最後是自己。
做菜的時候,寧景又念叨著饞肉,寧何氏沒辦法,一狠心又切下一塊臘肉,炒了一個葷菜,三人美美吃了一頓。
古代的夏夜,晚風清涼,漫天星辰璀璨,銀河浩大夢幻,夜空乾淨的不染一絲塵埃,看得人心曠神怡。
寧景負手在院子裡看了一會兒夜色,才帶著一身微涼的氣息回了房間,柳靜秋已經乖乖躺在裡面,蓋著薄被,雙手放在被子下面,閉著眼,不知睡著沒有。
說來也是有趣,原主和柳靜秋成婚後兩人雖在一個房間,但是是分開睡的,原主睡床,柳靜秋打地鋪。
而且兩人到他穿越過來之前,沒有發生過關系。
也不知是不是原主這輩子癡迷柳和宜,對柳靜秋看不上眼,反而很有幾分厭惡,新婚之夜也不碰他,倒頭就睡,也不讓人上床,柳靜秋在凳子上坐了一晚,第二天夜裡就打了地鋪。
不過寧景自然不會如此,開始他還以為是柳靜秋性子烈,不願意和他睡一塊,從記憶裡找出原因後,就勸人到床上睡了。
於理,他們現在是夫夫,於私,雖然柳靜秋是哥兒,但在他眼裡也是個男人,睡一起沒什麽。
“睡了嗎?”
寧景清潤溫柔的聲音在房中輕輕響起,柳靜秋猶豫了一下,睜開眼半坐起身看他。
寧景一笑,對他輕輕招手,道:“過來。”
寧景把燭火拿近,坐到床邊,從袖中拿出一瓶藥。
他將柳靜秋的手拿過來,就著燭光將藥輕輕撒在傷口上,看了看這道猙獰的傷,道:“這兩天盡量避著點水,不然灌朧留疤了,就不美了。”
柳靜秋怔了一下,抿起唇,輕輕點頭。
寧景微微一笑,將他的手放回去,熄了燭光,上床睡覺了。
此後一連兩天,寧景都在家呆著,沒事就在書房看書,偶爾用毛筆練字。
他是會用毛筆的,因為他家老爺子最喜歡附庸風雅,為了從眾多子孫裡突出,寧家每個孩子基本都會練練琴棋書畫,寧景一手字就寫的極好,當初被老爺子誇了又誇。
只是老爺子走後,可能覺得沒必要再爭了,寧景就很久沒有碰毛筆,沒想到現在又要拿起來,一時手還有點生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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