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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你當律師,把法官送進去了? - 第348章 庭審上訴,申請駁回一審判決,字體大小: A+
     
      第348章 庭審上訴,申請駁回一審判決,作為一名「藥神」,不應該這麼判。

      林勇這個案子搜尋證據主要是搜尋,對於林勇有利的辯護依據。

      例如說從獲利的角度——來證明代購併不是為了牟利。

      推翻一審判決結果。

      這種情況下,不僅僅要收集客觀的收支證據。

      還要依靠於其他病友們的口供。

      這些都是需要進行走訪調查的。

      不過…

      根據張曼的說法,林勇在病友中的聲望還是很高的。

      想要找一些相關的證人來出庭,不算是一件麻煩的事情。

      這件事情蘇白交給了李雪珍去處理。

      而自己也是在網上,查看了一下一審的具體內容。

      因為這個案件在一審的時候影響力並不小,所以進行的是公開審理。

      這個案件的主要控訴方,是西省正版藥的總區域經銷商。

      並且是由西省的省會城市,西山市檢方進行督查辦理的。

      該案件也是由西山市中級法院,進行的一審判決。

      總體來說,在判決過程當中,蘇白並沒有發現有任何的程序違規或者是其他情況。

      畢竟這個案件是大眾所關注的案件,在開庭前期就有一定的影響力。

      肯定在各方面需要按照相關的程序來進行。

      既然程序沒問題,那麼還是要依託於尋找有利的證據和有利的辯點,來進行二審的庭審。

      在案件調查收集有利證據的過程當中,蘇白和李雪珍去看守所看望過林勇。

      怎麼說呢…

      和其他被告人以及犯罪嫌疑人不同,林勇在看守所的精神狀態還算不錯。

      在蘇白和李雪珍進行詢問期間,也沒有過抱怨或者是其他情況。

      在蘇白詢問林勇對自己這個案子怎麼看的時候,林勇回答的也很坦然。

      「這個案子我沒什麼看法,我的確是違反國家規定銷售不合格的藥品了。」

      「這一點我知道,我自己做錯了,並且我在代購的時候也查過了,我這的確屬於違法犯罪行為。」

      「該處罰我處罰我,我沒有什麼意見…我早就有了心理的準備,只不過我家孩子還小,我還是希望能夠判的輕一點。」

      「還有就是…」

      「那些病友們沒有了藥,這個後續應該怎麼解決,這個是我很關心的問題。」

      「我能問一下蘇律師,現在在外面那些病友怎麼樣了嘛?」

      這個案子從立案到審查到提起公訴的速度是非常快的。

      整個過程不到兩個月的時間。

      對於林勇的問題,根據目前李雪珍走訪的情況,蘇白如實的回答:

      「這個…根據我們最近幾天走訪的情況來看,外面的那些病友是在購買正版藥進行服用。」

      聽到這個回答,林勇臉上有一種形容不出來的情緒。

      沉默了將近一分鐘的時間。

      喃喃自語:「正版藥太貴了…他們能有什麼錢?」

      見狀,蘇白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安慰…

      的確,按照走訪的情況來看。

      那些病友們都沒有什麼錢,一個月一瓶的療程,按照幾個月來使用。

      目的就是為了能延緩一下。

      等到走出看守所,李雪珍小聲開口:「蘇律師…」

      「這一次的委託人…」

      李雪珍小臉上寫滿了可惜,欲言又止,沒有把話說完。

      蘇白知道李雪珍想要說什麼。

      像林勇這種,不為盈利而目的,去幫助自己的病友。

      遇到現在這種情況了,第一時間想到的還是自己的病友。

      是個好人,不應該被判刑。

      對於這種情況,蘇白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李雪珍。

      扭過頭開口:「嗯…所以作為律師的責任,面對自己的委託人,要盡全力的去負責。」

      「我明白,蘇律師!」

      李雪珍鄭重的點了點頭。

      …

      關於林勇的二審案件,蘇白很快就整理好新的事實證據向省高院提交了上去。

      由於林勇這個案件在當地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影響力。

      而且在網上也有一定的波瀾。

      在省高院認定新的證據事實成立後,主動詢問蘇白需不需要申請進行公開審理。

      對於這種情況蘇白當然是答應的。

      公開審理,至少在案件的流程中,不會存在其他的情況。

      依照事實證據和客觀條件以及相應的主觀來進行判決。

      接受公眾的監督,該怎麼判怎麼判。

      是一件好事情,沒有理由不答應。

      在得到蘇白的回覆後,省高院通知各方,具體的開庭日期,並要求各方人員準時準點參與本次庭審。

      …

      另一邊…

      在收到省高院通知林勇二審案件開庭後,正版藥商的經銷商,喊來了自己的法務律師。

      辦公室內。

      西省區域總經銷商曹志偉,坐在沙發上,面對著兩名法務律師開口詢問:

      「林勇涉嫌從國外代購假藥在國內進行銷售,這種情況嚴重的影響了我們正版藥的售賣。」

      「現在二審就要開庭了,方律師,張律師,你們兩位有什麼想法嗎?」

      沙發對面是公司合作的律所法務,在聽到曹志偉的話後,林律師開口道:

      「曹總…」

      「林勇的犯罪事實清楚,一審法院已經進行了判定。」

      「根據上述不加刑原則,二審大概率是維持原判。」

      「嗯…我想的也是維持原判就好,畢竟如果不進行重點打擊,誰都從國外購買假藥,在國內進行銷售,那我們的產品怎麼售賣?」

      「不過據我了解,這一次對方庭審的委託律師是國內著名的刑事律師。」

      「幾乎沒有敗訴的情況。」

      「關於這一點,我想詢問這一場案件會不會出現什麼其他情況?」

      張律師笑了笑,保證開口:

      「這一點兒曹總放心,我們律所是專門打這種侵權售賣官司的,不會有什麼其他的意外情況出現。」

      聽到這裡,曹志偉點了點頭:

      「嗯!」

      這個案子引起了總公司方面的注意,所以他必須要好好表現表現。

      這件事情發生在他的銷售區域,影響了總公司的銷量,肯定對他的業績不好。

      說不定在總代理那邊,對他的印象也會變差。

      再有就是…專利即將到期,到時候…

      不過這件事情,暫時還不在他考慮的範圍之內。

      曹志偉搖了搖頭,沒有再繼續想下去。

      …

      開庭當日。

      西省省高院門前,該案件本來就是一個有著巨大話題性的案件。

      再加上蘇白代理了本次案件。

      所以在高院門前聚集了一群記者媒體。

      這些媒體不僅來自於西省,還有不少來自於全國各地。

      其中站在靠近中間的,話筒上寫著清楚的四個字南都媒體。

      在蘇白帶著李雪珍進入法院時,不少媒體都圍了過來,七嘴八舌的詢問著問題。

      「蘇律師,請問你對於這場案件的二審結果怎麼看?能不能進行一下預測?」

      「蘇律師,作為全國頂尖的刑事律師,請問你對銷售假藥這種事情認可嗎?」

      「伱接受銷售假藥人員的委託,為其進行辯訴,請問是否打破了你以前作為一名為底層發聲律師的人設?」

      蘇白:…

      這個問題…

      說實話,角度很清奇。

      南都媒體這個時候也擠了進來,將話筒放在了蘇白面前:

      「請問蘇律師,對於本次案件中的林勇,網上有人說林勇的確做了違法犯罪的事情。」

      「還有人說林勇是為了自己的病友,我想請問蘇律師,你對於這個看法怎麼看?」

      對於前面的一些回應,蘇白沒有回答。

      南都媒體的這個問題,蘇白稍微思考了一下開口:

      「本次庭審為公開庭審,各大媒體可以關注公開直播。」

      隨後,帶著李雪珍進入到了庭審場內。

      說實話…

      蘇白也沒有想到,這一次關於林勇的二審會引起這麼大的熱度。

      不過熱度越大…那麼這場庭審所涉及到的關注度越大。

      說不定相關部門在注意到這場庭審的熱度後,會關注買不起藥的群體的這種情況。

      不過,蘇白也沒有思考太多,在等候室內等候了將近五分鐘的時間,工作人員就將其領到了庭審場上。

      伴隨著審判長的入庭,宣布本次庭審開庭。

      審判台席位上。

      本次庭審是由西省省高院副院長段清水,主持審理。

      關於本次案件…

      段清水對相關的事實已經經過了客觀的了解。

      環繞了一圈庭審場上各方人員都已入庭後。

      開始核對身份信息。

      在核實完身份信息,緊接著落下法錘:「現身份信息都已核實完畢。」

      「請上訴方開始陳述上訴理由以及上訴申請。」

      在這場庭審中,上訴方指的是蘇白一方。

      面對著審判長的開口,蘇白點了點頭:「好的審判長。」

      「我方申請撤銷一審判決,對於我方改判減刑。」

      「理由如下:」

      「一:在一審判罰當中,我方判決的罪名是走私罪和銷售假藥罪。」

      「其中,我方認為,一審當中對於判定我方銷售假藥罪的一些相關判定有異議。」

      「如下:」

      「根據銷售假藥罪的定義——」

      「假藥是侵犯了複雜的客體,這裡的客體指的是——

      侵犯了國家對於藥品的管理制度,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安全。」

      「在客觀方面,生產者和銷售者違反了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生產和銷售「假藥」。」

      「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,以售賣「假藥」作為牟利的目的。」

      「在一審的判定當中,認為林勇是以售賣假藥作為牟利的目的。」

      「對於這一觀點,我方並不認同。」

      「另外還判定林勇所銷售的「假藥」,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。」

      「對於這一點我方仍然不認同。」

      「不認同的理由是,我方並不是以售賣假藥作為牟利的目的,另外,並沒有侵犯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。」

      「所以在此提出,駁回一審中關於這兩點的判定。」

      「二:我方認為,一審判決對於我方的判決過重,尤其是在刑期的認定上。」

      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,生產銷售假藥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並處以罰金。」

      「若對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,或者是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」

      「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無期徒刑或死刑,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。」

      「根據以上法律條款的罪刑判定。」

      「林勇所代購的藥品,並沒有對被代購人的身體造成了嚴重危害,或者是有什麼其他嚴重情節。」

      「從另一個角度來講,甚至幫助了被代購人緩解自身的病情。」

      「所以我方認為從這方面而言,應當從輕進行判決。」

      「至少刑期在三年以下。」

      「一審判決四年有期徒刑已經超過了應有的判決刑期,在這一方面我方認為不合理。」

      「基於以上,我方認為應當駁回一審判決結果,對於我方當事人從輕判決。」

      這個案子,蘇白做的是減刑判決。

      為什麼這麼做,而不做無罪判決?

      因為走私罪是事實認定條件,沒有駁回的餘地。

      另外,未經國家允許,國家批准或者是不按照《藥品管理法》所規定的,都屬於假藥和按照假藥處理的藥品。

      按照法律規定,林勇銷售的是假藥嗎?

      算是!

      所以這兩個罪名都是具有客觀事實和客觀依據的。

      證據明晃晃的擺在眼前,這一點肯定反駁不了。

      所以在罪名的認定上面反駁不了,只能從罪行方面進行反駁。

      那從刑期方面來講,四年有期徒刑,對於林勇來說多嗎?

      肯定多!

      先不說別的,根據蘇白走訪調查的證據。

      林勇在代購中的確沒有賺一分錢。

      要知道,一般的國外代購賺的都是盆滿缽滿。

      可是林勇代購了兩年,又是代購的必要藥品。

      一分錢沒賺,甚至有補貼,從這一方面來講,林勇能夠稱得上是真正的做好事,真正的「藥神」。

      對於這種行為,判決四年有期徒刑。

      於情理上來講,根本說不通。

      在蘇白的認為中,雖然說林勇的犯罪事實成立。

      但是依照他的做法和主觀目的來講,最多判個緩刑!

      判實刑就算是判重了!

      蘇白在陳述完畢後,抬頭看向審判台席位上的段清水。

      等待著審判長做出下一步的庭審安排。

      …

      PS:求求月票~這個案子會有名場面~

      (本章完)

     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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