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時,村尾李家的三間茅草屋裡,正在接待一位客人。
李母喘著粗氣,坐在堂屋的方桌邊,對著今天上門的貴客陪著笑臉,「丁同志,喝水。」
丁愛華看看面前的缺口碗,雖然洗得乾淨,可缺口處的污漬是洗不掉的,她客氣端起碗,找了個能下嘴又不會劃破嘴的邊兒,喝了一口,純白開?連一點兒白糖或者茶葉沫都沒有,看來真是窮得上頓不接下頓了。
放下碗,丁愛華道:「我那侄女兒是個能幹的,洗衣做飯餵豬樣樣行,本打算在家多留幾年,這不是與你家有緣嘛?而且你家閨女也是個能幹的,就……
不過,你也知道換親是犯法的,萬一被發現就不好了,所以我們就想先把侄女送過來,等過十天半個月後再來接李敏,以後被別人知道了,也有個託詞,先是我那侄女嫁過來,與李家成了親家,后見到能幹的李敏,才有繼續結親的想法。」
一聽是田家先送閨女過來,李母當然是同意的,「那是那是,是要小心些。」
……
漏風的廚房裡,李敏看著蹲在灶口前發獃的大哥,「大哥,你是不是怪我?怪我自作主張?可若不換親,你……」
魂游天外的李正國轉頭,「沒有,我沒怪你,這樣是最好的,你能走出去,而我,我跟娘也會有人照顧。」
李敏鬆口氣,只要大哥不怪她就好,「大哥,你要不要去堂屋聽聽?我也不知道對方是什麼人,田家人,我就見過田立富和這位大伯娘,至於換來的田家閨女是什麼樣的,我是沒法選擇的。」
李敏自己叨叨著,就看見大哥又走神了,這讓她心中很忐忑,大哥是介意的吧?畢竟大哥說了很多次,不需要換親,他這樣是害了別人家的閨女,讓她放心相看人家就好,娘那裡他會照看。
可是,兒子如何照顧寡母?不是管吃管喝就可以的,即使什麼都能管,擦身呢?難道等她回娘家,娘才能擦身洗澡嗎?
正要多勸大哥幾句,就聽到堂屋傳來娘喊她的聲音,她忙跑進堂屋,扶著娘的後背,輕輕地掃著,「娘,怎麼了?」
她娘今天坐得太久的了,假如不是因為討論的是她的親事,她不會離開娘身邊的。
丁愛華這是第二次看到李敏,仍然覺得可惜,可惜這麼能幹孝順的姑娘,便宜了二房。
李母笑著拍拍閨女的手,「你大哥呢?叫他進來,問問哪天日子合適。」
李敏沖著外面喊了聲大哥后,一個走起來一瘸一拐的黑瘦高壯男人就進了堂屋。
丁愛華打量著男人,男人看起來像是有二十七八歲了,穿著一套綠色舊軍裝,因褲腿寬大,倒是看不出腿上是什麼毛病,不過就對方剛才走路這擺幅,就看出瘸得很厲害,怪不得冒險換親呢,也幸虧家中有個親妹子。
病弱婆婆,瘸腿丈夫,這就是那個死丫頭以後的歸宿,挺好的,丁愛華很滿意。
兒子閨女都在,李母把剛才丁愛華說的情況複述一遍,「正國,你覺得哪天比較好?」
李正國摸摸自己的腿,猶豫著開口道:「就三天後吧。」
日子改了,結局會不同的吧?
「那就三天後。」李母當然是贊同的。
丁愛華笑了,不僅因為日子夠短,更因為這男人的語氣,是個嘴笨在家又說了算的,很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