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牧剛才提出的這些法律條文······ 他並不是很熟悉。 但察言觀色的能力他還是有的。 對方的兩名精通債務糾紛的律師聽到秦牧的答辯後,反應實在是太大了。 毫無疑問。 秦牧這番發言,又切中了他們的要害。 讓他們一時間沒反應過來。 那種熟悉的躺贏感覺······又浮上心頭了。 而在旁聽席上。 其他地區還在幸災樂禍的金牌律師們······ 再次沉默了。 臉上的笑容都凝固住了。 現場突如其來的變化,再次打了他們一個措手不及。 「這小子怎麽連債務糾紛的法條都這麽熟悉?他不是擅長刑事辯護的嗎?」 「詐胡!絕對是詐胡!他可能就是碰巧知道這方面的法律條文而已,總不至於他把民法典都背完了吧?」 「怎麽可能?民法典得多厚?比刑法厚了不止十倍,還有人能將民法典給背熟的?」 「我寧願相信瞎貓碰上死耗子,也不相信世界上有人能背完所有民法典! 「......」 旁聽席上。 很多人都是民事訴訟方面的律師。 自然知道秦牧並非是胡編亂造的。 他念誦的這些法條有冷門的司法解釋,也有常見的法律條文。 可是他們之中任何一個人······ 都無法做到秦牧這般爛熟於心,信手拈來。 不過即使如此······ 對於秦牧。 他們現在是徹底服氣了。 能連續三輪打他們的臉,已經證明了秦牧的實力。 絕不在他們之下! ...... 學法聯盟論壇。 原本垂頭喪氣,一片陰霾的論壇,再次熱鬧了起來。 許多網友都在看著直播。 本不來沒怎麽抱希望的他們······ 突然發現秦牧居然將再次逆襲,連續擺出了八條民事方面的法條。 將對方的律師辯的鴉雀無聲。 很顯然。 至少在答辯這個環節,秦牧並未落入下風。 「兄弟們,難道我記錯了?up擅長的難道不是刑法,而是民法?」 「就離譜,up這也太猛了吧?連民法中的東西都能信手拈來?」 「你們說有沒有可能,up是以前打過類似的官司?你們還記得孟磊嗎?」 「嘶!!我有印象,我已經很久沒有再看到孟磊這麽驚豔的被告了!」 「......」 論壇裡。 有人一語驚醒夢中人。 其他人也陸續反應了過來,記起了以前的一期視頻。 那個視頻的主角叫做孟磊,也是欠錢不還。 同樣的。 沒有借條和欠條,***過程無比艱難。 最後······ 秦牧略施小計,將孟磊給送進去了。 在那個案子裡。 秦牧給他們重點講解了如何將欠債不還錢的人給送進去的思路,以及操作流程。 讓他們受益匪淺。 「肯定是這樣!up估計是那起官司裡了解了這些法律條文,才能這麽得心應手。」 「你們說……up會不會把這個案子又打成刑事官司?」 「怎麽可能?up 現在是被告方的辯護律師,難不成他還能把原告方給送進去?」 「up現在的當務之急,就是想辦法在法庭調查環節說服審判長他們,幫助李四贏下這場官司。」 「應該馬上就要法庭調查了吧?」 「......」 沒多久。 論壇裡的帖子便開始預測接下來庭審的走向。 作為秦牧的粉絲。 他們除了了解刑事庭審之外,對民事庭審也有一定的了解。 民事庭審和刑事庭審有很大的不同,多出了一個法庭調查環節。 顧名思義。 就是在法庭上對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調查,詳細了解。 法庭調查分為兩種類型。 一種是法庭內調查,即在庭審過程中,就雙方提供的各項證據和資料,進行比對拆分,還原事實真相。 畢竟······ 能到法庭打民事官司的,必然都是雙方爭執不下,公說公有理,婆說婆有理。 這個時候。 就需要進行合議庭的人來逐步還原事實真相,作出公正判決。 而另一種…… 則是法庭外部調查。 通常情況下,如果不是特別特殊的案件,是不會在法庭外部調查的。 而法庭調查…… 主要是審判長就雙方提供的各項證據進行詢問和查證,考驗的是法官明察秋毫的能力。 當然。 這和雙方提出的證據和主張也有很大的關系。 提出的證據越充分,越容易獲得法官乃至合議庭全體成員的取信。 也更容易勝訴。 「咚——」 摹擬法庭內。 在秦牧答辯之後,審判長皺了皺眉頭。 和其余幾個審判員對視了一眼。 簡單交流之後。 沉聲道:「目前根據雙方陳述,本庭總結,原告方張三控告被告方李四欠債不還,共計5400萬元,而被告方李四則認為這筆錢並非欠款,不應償還。」 「接下來,請雙方圍繞此核心焦點,提出各自的主張和證據,開始法庭調查。」 至此。 案件正式進入了法庭調查環節。 來自乾州的兩名律師立即站起身,將他們整理出的資料提交給了合議庭。 「這裡是我方當事人張三和李四簽訂的欠款協議,對方白紙黑字,寫明了願意在三個月內償還所欠的虧損款項,共計5400萬元。」 「這裡是我方當事人交給李四操作的信托帳戶的虧損情況表······」 兩名律師先後提交了七項不同的證據。 都是他們從案件原文中提取出來的,用來證明張三和李四之間確實構成債務關系。 首先。 張三和李四事先雖然未曾簽訂借款合同,但在事後李四簽署了虧損欠款協議。 表示願意在三個月內償還所虧損的欠款。 其次。 按照法定邏輯,這個事情源於1.5億元的借款。 在事實上,李四也確實操作了這1.5億元。帳戶的虧損正是由於李四造成的。 張三要求李四償還虧損,也合情合理。 「我方主張,要求對方及時償還連本帶息5400萬元,不得再行拖欠。」 最後。 遞交完證據厚,乾州的兩名律師重申了一下己方的主張。 審判長以及其余合議庭成員則接過了這些整理的證據 資料,認真查看了起來。 一方面。 他們是在查看這些證據資料的真實性,以及可信度。 另一方面。 則是在考核乾州幾名律師整理證據資料,參與訴訟的能力,以便庭審結束後打表現分。 「我有個問題,張三在借款給李四的時候,為何不是直接轉帳到李四的帳戶?」 數分鍾後。 審判長深吸了一口氣,盯著乾州的兩名律師質問道。 這是本次案件裡比較可疑的地方。 雖說是酒後答應的,沒有借條和欠條,但也不至於如此草率。 「這個······是這樣的,我方當事人熱衷於炒股, 還經營了一家代炒股公司,旗下有許多個信托子帳戶,1.5億元一時間無法全部取出,只能將其轉存在不同的帳戶中,借給李四操作······」 乾州的兩名律師不慌不忙,連忙說道:「我方當事人還和李四約定好了,若是1.5億元賺錢了,他隻取1個點的提成,當作利息,若是虧損了,則由李四負擔相應的虧損。」 「也是口頭約定嗎?」 審判長皺了皺眉頭,反問道。 「也是口頭約定。」 問到這裡。 審判長看向了秦牧一方,又問道:「你們剛才認為說和張三之間不夠成債務關系,可有什麽依據或者佐證?」 在民事訴訟中。 有個重要的原則,就是誰主張誰舉證。 比如說乾州的兩名律師主張李四欠錢了,就必須要拿出足夠的證據,來證明李四欠錢了。 同理。 秦牧主張李四沒有欠錢,也需要拿出足夠的證據,來證明李四沒有欠錢。 如果證據不足…… 單從事件本身來看。 審判長和合議庭的全體成員都會做出傾向於張三一方的判斷。 「我方自然也有證據。」 被告方的律師席上。 秦牧昂首挺胸,立即站了出來,準備開始反駁。 「對方提供的欠款資金流水表格,存在巨大的漏洞,明顯是惡意偽造的!」 |